金寨精神
坚持三年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八军(之七)
发布日期:2016-12-27 浏览次数:2483 文章来源:
【开头语】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目前,举国上下都在通过不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以此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长征,是英勇伟大的!长征,是神圣无比的!长征,是史无前例、举世无双的!无论怎样宣传,怎样纪念,都不为过!这里,我想说的一点是,在我们大张旗鼓、浓墨重彩地宣传、纪念参加长征队伍的同时,我们不应该忘记那些留在根据地、与国民党军进行艰苦奋战、殊死搏斗的红军队伍。比如,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这支队伍,1933年1月在湖北麻城大畈(现属河南新县)正式组建,1933年10月在我们安徽金寨重建,1934年11月在安徽岳西再建。1934年11月,红二十五军长征后,重建的红二十八军坚守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为中国革命保存了骨干力量,为后来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红二十八军英勇顽强、灵活多变的游击战争,使得党在鄂豫皖地区点燃的革命烈火始终熊熊燃烧,红军用鲜血染红的战旗在大别山上始终高高飘扬,使得红二十五军的战略转移和整体红军的战略行动得到有力的配合!同时,还锻炼和培养了一批智勇双全、独当一面的年轻、优秀的红军指挥员,带出了一支英勇善战、能打胜仗的红军队伍,以致后来成为我党领导敌后抗战的重要武装支撑。
红二十八军,虽未长征,却不亚于长征!
有鉴于此,笔者在广泛搜集、整理红四方面军(主要发源于金寨的一支长征队伍)、红二十五军(直接诞生于金寨的一支长征一支长征队伍)的长征历史和感人故事的同时,又搜集、整理了几篇有关红二十八军的光荣历史和感人故事。现予以发表,以飨读者、以示纪念。
第七篇:鄂豫皖红军的“特种部队”——手枪团
翻开《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和各级领导成员名录》,我们不难注意到鄂豫皖红军的一种特殊部队编制——手枪团。它最初出现于1934年红二十五军准备长征之前,建立了第一支红军手枪团。红二十五军走后,继续坚持敌后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八军,在建军初始,虽然总兵力只有四个营,但是也建立了一支300余人的手枪团,直属于军部。
以现在的眼光看,我们可以说,手枪团是当时红军的一支“特种部队”。
(一)
就其起源而言,“手枪部队”本身并不是红军的创造,在北洋军阀中就有过。但其最初主要是作为警卫部队出现的,并无“作战兵种”的意义,一般编制都不大,有的干脆就叫做“手枪队”,当时最大的编制就是手枪营了。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的手枪团编制,也与旧军队有关,当时围剿鄂豫皖苏区红军的有北洋军背景的一类国民党部队——前西北军部队。例如,吉鸿昌的二十二路军,梁冠英的二十五路军,郑廷珍的独立第五旅等,都曾经是冯玉祥的西北军旧部。这些部队中,稍微大一点的,如吉、梁所部,都有手枪团。在一支军一级部队中,搞到一个团这样大的手枪部队编制,显然不纯粹是卫队性质的了。其实,在西北军发展的中期,“手枪部队”已逐步地脱离了纯粹警卫部队的特点,开始有了“特种兵”的性质。1926年西北军在山西与阎锡山的部队作战时,时任军长石友三,曾派了一个旅的手枪部队(约3000余人,一个军显然不需要这么大的警卫部队),一手执“自来得”手枪,一手执大刀,把晋军打得闻风丧胆。自那时起,西北各级都设置了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一般而言,方面军下辖一支手枪旅,军下辖手枪团,师下辖手枪营,手枪部队官兵均装备以驳克枪、大刀等。一遇关键时刻,手枪部队官兵便一手执手枪,一手挥舞着大刀,大呼大叫地接敌近战,这种凶猛无比的战术突击,往往未战而首先给敌军以强大的心理震慑,将其意志力迅速打垮。这在与蒋介石部队乃至日本军队作战中,都可以收到很大效果。所以可以叫做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特种兵”。
红军的手枪部队,与西北军有一定关系。不过,最初红四方面军开始编制这种部队时,也还只是起警卫部队作用,所以开始也只编到“队”,最多编到营一级。因此,在我军的沿革介绍中,除了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都看不到“手枪团”这样的编制(一般“沿革”都只介绍到团)。
(二)
那么,为什么红二十五军和二十八军部队规模小了,反而要采取这种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编制呢?——这就与后来战争形势的变化有关了。
在红四方面军时期,随着部队规模扩大,主要作战对象,逐渐从国民党军的营、团级单位为主,转变到以师、旅级单位为主。与这种对象作战,战斗时间一般也会比较长一些,例如苏家埠之战,就持续了好几个月。但到了红二十五时期,部队规模缩小,作战对象也就缩小到以国民党军的旅、团级单位为主,除了七里坪那种失误之战外,作战时间一般都比较短促。而到了红二十八时期,部队规模进一步缩小,作战对象就更小了,在主动出击的情况下,一般对手都以营级以下单位为主,很少与敌军团级以上的单位作战,作战时间一般也就很短,少的只有超过6、7个小时。另外,就是在敌人实行拉网式、大规模“清剿”情况下,遇敌偶然性增大,有时我军在突然接敌时,在数量上就可能一点也不占优势。在这样的战争形势下,建立一种规模稍大一点、突击力很强的部队,使其在关键时刻进行强大的战术突击,有利于较快地改变战场形势。像1935年的桃岭战斗,我军总计约五个营的兵力,敌军实际投入兵力先后接近两个团,属于双方实力差别不大的一次战斗,在这种战斗中,把手枪团作为突击时的一支生力军,就会有较大收效。还有一点,那时候的战斗,到了最后决战时,往往是以白刃格斗结束,在这种情况下,短距离的抵进射击的机会很多,手枪就可以发挥比步枪更有效的作用。1937年夏季白羊山战斗中,我特务营与东北军作战,双方兵力差别并不大,在最后的近距离混战中,李世焱同志所率手枪团的一个分队,以快速、准确的抵进射击,迅速击毙击伤了大量敌人,为最后歼敌起了重要作用。
手枪团战士的装备,除了配以手枪与西北军有一点类似外,其余均考虑其战术突击队的特点而设置:一般每人还配有马步枪一支,这是考虑到,部队同时也经常与敌较远距离作战,但又不能背负过重,马步枪就比较合适。红二十八军手枪团没有像西北那样普遍配有大刀,白刃格斗时,一是靠手枪抵进射击,二则靠马步枪上的刺刀和枪托。根据这种装备的特点,其兵员也要求更强一些:一是单兵作战力强,反映灵敏,枪法准确。像第一任团长余雄同志,就曾带一个班打垮张学良一个营。二是近距离格斗能力强,所以体格一般都很强健,像在手枪团担任过分队领导职务的李世炎、邓少东等同志,身材都比较高大,体力很好。后任团长詹化雨(金寨人),虽然个头不大,但身强力壮,短小精悍,反应敏捷,头脑清楚。
(三)
随着战争形势越来越残酷,红二十八军进行的各种各样的小规模游击战增多,就更需要“特种部队”了。手枪团,也就越来越多地作为侦察兵、突击队、尖兵、(排、班)哨兵等特种兵使用了。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手枪团作为突击队使用中的“化装偷袭战术”,这是红二十八军三年游击战争惯用的一着,在攻寨略堡、过关越卡等战斗中,都非常有效。红二十八军的老战士们,直到很晚都记得詹化雨等手枪团指战员化装袭敌的生动例子。解放后拍了不少有“化装袭敌”情节的电影,像《平原游击队》、《铁道游击队》、《奇袭》等,由于那些优秀演员们表演得很“神”,使不少人都觉得那纯粹是一种艺术创造,实际中不会那样“神”。其实,这种看法只对了一半:确实,红军战士多是农民出身,要他们像电影演员那种丰富多彩的表演神情,做起来的确比较难;但是,残酷战争的血与火的考验,又逼得红军指战员不得去认真学习和研究新的作战方法,当他们发现,用“装腔作势”、“装神弄鬼”这套办法,可以有效地克敌制胜时,他们照样可以很快地掌握,而且还可以表现得相当不俗。其实人们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你与荷枪实弹的敌人只有几步距离、而敌人随时都可能识破你时,如果没有超常的镇静、胆量、反应、动作,你就根本无法控制住局面。1936年初,方永乐政委让参谋丁少卿带一营(营长林维先、金寨人)单独活动,他们数次用化装战术,均连连得手。4月下旬的一天,部队活动到湖北黄陂的姚家集碉堡时,丁又想如法炮制攻克之。开始倒也顺利,敌人已经有一个排长出来“迎接”自己的“弟兄”了,可能是连连得手后有一点骄傲的原因,也可能是为了装得更像惯于欺压士兵的国民党军官吧,丁少卿竟然出手打了那个倒霉的排长一个耳光,这种过火表演,使我军意图提前暴露,碉堡里的敌人立刻关门架枪。到这种关键时刻,就看谁出手更高一筹了。结果,还是林维先反应高敌一筹,他突然抓住那个敌排长,一边用手枪顶着他,一边拖着那家伙,迅速掩护部队向后撤退。如果不是林这一先敌动作,而是等敌人架好的机枪先行射击,那么,当时距敌碉堡最近的部队领导,就不知会有多大的伤亡。
在这种“两军相逢‘快’者胜”的短兵相接战斗中,手枪部队,以其隐蔽性好、出手快、火力强的特点,使之最合适担任化装袭敌特种兵的职能。而正是有了这支特种兵的示范作用,红二十八军指战员从师到团、营、连干部,都形成了一种传统:大多比较善于手枪战斗。
手枪团的负责人,还可以在混编部队作战中担任“临时主官”。红二十八军建立初期,干部牺牲很大,特别是在方永乐牺牲后,红82师已无一名师级干部,但是,部队又经常需要分兵活动,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临时指定临时负责人。有时侯,高敬亭同志会指定一位指挥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例如曾经担任过红75师师长的丁少卿、红82师师长的林维先,都在当参谋、营长(副团长)时,担任过这种“临时主官”。尽管手枪团实际兵力只有一个营,但因其为“军属单位”,所以它的团长还是部队中的主要负责干部之一,也就可以担任分兵行动时的领导。1936年秋和1937年春,军政委高敬亭曾两次派手枪团长詹化雨同志,率一营和特务营单独活动。而在1937年初,一营和特务营歼敌33师一个营,就是在分兵活动中担任临时最高指挥员的詹化雨指挥的一场成功之战。
(四)
上面说的,是从“实”的方面看手枪团编制所起的作用,手枪团编制还有一种“虚”的作用。在三年游击战争中,为了迷惑敌人,红二十八军大量使用一些“虚虚实实”的部队番号,例如,就曾先后使用了红82师所有三个团(244团、245团、246团)的编制。这些番号,有的也确实有过实在的部队,像徐诚基任政委的246团、梁从学任团长的245团,当时都是有实在的部队的,但是,其兵力却远不如真正的一个团那么大,也就二、三百人,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迷惑敌人,因为这种部队在写宣传标语时,就可以用“红82师24X团”字样,就是我们自己人也不会感到不自然。使用过的地方部队番号,就更是数不胜数:什么鄂东北独立团、什么一、二、三……六、七路游击师,以及“XX战斗营”(例如黄冈战斗营、潜山战斗营)之类,弄得敌人晕头转向,总是搞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由于习惯上手枪团是一支“军属部队”,特务营为“师属部队”,使用这种番号,就可以使敌军认为“红二十八军”、“红82师”这样的部队确实是存在的。鄂豫皖根据地在三年游击战争中可以吸引那么多敌人,除了其它原因之外,类似“手枪团”这种“虚张声势”的编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形势变化,自1936年下半年以后,手枪团就很少以团为单位作战了,活动时以一、两个分队一起的情况多一些,主要是执行一些更特殊的任务。其中最多的一种,就是以分队为单位随高敬亭同志行动。注意,这里言其随军领导行动,并不等于让其仅仅担任警卫工作,因为另外还有担任实际警卫工作的部队(当时叫作“交通队”),跟随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一些比较得力的作战,例如不期而至的遭遇战。因为手枪团火力比较强,所以在这种战斗中,它就能比一般警卫部队更为胜任。1937年夏,击毙鄂豫皖最大的民团武装头子易本应之战,就是军政委高敬亭抓住机会,指挥手枪团一个分队进行的一次成功战斗。在当时很困难的环境下,此战大大鼓舞了部队的士气。
(五)
在各南方游击根据地中,为什么鄂豫皖红军能够取得歼敌18个营的出色战绩?后来红二十八军老战士们对此进行回忆总结,提出了许多原因,而更多的人认为,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红二十八军指挥员能够适应战争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部队的编制,保持适合当时形势需要的“规模作战能力”。而作为当时的“特种部队”的手枪团,就是这一做法的一个典范。
红二十八军手枪团这支“特种部队”,甚至一直延续到了新四军四支队的初期。开始编制部队时,还保留了以詹化雨为团长、汪少川(金寨人)为政委的手枪团。但是,在后来与日军作战时,我军又遇到了战争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日军无论是集群还是单兵作战能力,都大大强于国民党的部队,特别是其作战意志不易动摇,因此类似手枪团这种部队的突击作用,对其难以明显生效。其次,抗战时期我军作战对象的规模又有所缩小,一般很难与超过一个中队的日军(大约相当于一个连)作战。其三,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比起国民党军队,与日军作战缴获非常不易,特别是手枪,缴获就更少。这样一来,要想再保持三百余人“一长一短”的装备,也就不那么容易了。鉴于这种种的原因,1939年1月,新四军四支队对其部队进行改编时,结束了鄂豫皖红军的最后一支“特种兵”——手枪部队的历史。
(金寨县党史县档案局胡遵远搜集整理13966259929)
长征,是英勇伟大的!长征,是神圣无比的!长征,是史无前例、举世无双的!无论怎样宣传,怎样纪念,都不为过!这里,我想说的一点是,在我们大张旗鼓、浓墨重彩地宣传、纪念参加长征队伍的同时,我们不应该忘记那些留在根据地、与国民党军进行艰苦奋战、殊死搏斗的红军队伍。比如,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这支队伍,1933年1月在湖北麻城大畈(现属河南新县)正式组建,1933年10月在我们安徽金寨重建,1934年11月在安徽岳西再建。1934年11月,红二十五军长征后,重建的红二十八军坚守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为中国革命保存了骨干力量,为后来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红二十八军英勇顽强、灵活多变的游击战争,使得党在鄂豫皖地区点燃的革命烈火始终熊熊燃烧,红军用鲜血染红的战旗在大别山上始终高高飘扬,使得红二十五军的战略转移和整体红军的战略行动得到有力的配合!同时,还锻炼和培养了一批智勇双全、独当一面的年轻、优秀的红军指挥员,带出了一支英勇善战、能打胜仗的红军队伍,以致后来成为我党领导敌后抗战的重要武装支撑。
红二十八军,虽未长征,却不亚于长征!
有鉴于此,笔者在广泛搜集、整理红四方面军(主要发源于金寨的一支长征队伍)、红二十五军(直接诞生于金寨的一支长征一支长征队伍)的长征历史和感人故事的同时,又搜集、整理了几篇有关红二十八军的光荣历史和感人故事。现予以发表,以飨读者、以示纪念。
第七篇:鄂豫皖红军的“特种部队”——手枪团
翻开《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和各级领导成员名录》,我们不难注意到鄂豫皖红军的一种特殊部队编制——手枪团。它最初出现于1934年红二十五军准备长征之前,建立了第一支红军手枪团。红二十五军走后,继续坚持敌后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八军,在建军初始,虽然总兵力只有四个营,但是也建立了一支300余人的手枪团,直属于军部。
以现在的眼光看,我们可以说,手枪团是当时红军的一支“特种部队”。
(一)
就其起源而言,“手枪部队”本身并不是红军的创造,在北洋军阀中就有过。但其最初主要是作为警卫部队出现的,并无“作战兵种”的意义,一般编制都不大,有的干脆就叫做“手枪队”,当时最大的编制就是手枪营了。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的手枪团编制,也与旧军队有关,当时围剿鄂豫皖苏区红军的有北洋军背景的一类国民党部队——前西北军部队。例如,吉鸿昌的二十二路军,梁冠英的二十五路军,郑廷珍的独立第五旅等,都曾经是冯玉祥的西北军旧部。这些部队中,稍微大一点的,如吉、梁所部,都有手枪团。在一支军一级部队中,搞到一个团这样大的手枪部队编制,显然不纯粹是卫队性质的了。其实,在西北军发展的中期,“手枪部队”已逐步地脱离了纯粹警卫部队的特点,开始有了“特种兵”的性质。1926年西北军在山西与阎锡山的部队作战时,时任军长石友三,曾派了一个旅的手枪部队(约3000余人,一个军显然不需要这么大的警卫部队),一手执“自来得”手枪,一手执大刀,把晋军打得闻风丧胆。自那时起,西北各级都设置了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一般而言,方面军下辖一支手枪旅,军下辖手枪团,师下辖手枪营,手枪部队官兵均装备以驳克枪、大刀等。一遇关键时刻,手枪部队官兵便一手执手枪,一手挥舞着大刀,大呼大叫地接敌近战,这种凶猛无比的战术突击,往往未战而首先给敌军以强大的心理震慑,将其意志力迅速打垮。这在与蒋介石部队乃至日本军队作战中,都可以收到很大效果。所以可以叫做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特种兵”。
红军的手枪部队,与西北军有一定关系。不过,最初红四方面军开始编制这种部队时,也还只是起警卫部队作用,所以开始也只编到“队”,最多编到营一级。因此,在我军的沿革介绍中,除了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都看不到“手枪团”这样的编制(一般“沿革”都只介绍到团)。
(二)
那么,为什么红二十五军和二十八军部队规模小了,反而要采取这种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编制呢?——这就与后来战争形势的变化有关了。
在红四方面军时期,随着部队规模扩大,主要作战对象,逐渐从国民党军的营、团级单位为主,转变到以师、旅级单位为主。与这种对象作战,战斗时间一般也会比较长一些,例如苏家埠之战,就持续了好几个月。但到了红二十五时期,部队规模缩小,作战对象也就缩小到以国民党军的旅、团级单位为主,除了七里坪那种失误之战外,作战时间一般都比较短促。而到了红二十八时期,部队规模进一步缩小,作战对象就更小了,在主动出击的情况下,一般对手都以营级以下单位为主,很少与敌军团级以上的单位作战,作战时间一般也就很短,少的只有超过6、7个小时。另外,就是在敌人实行拉网式、大规模“清剿”情况下,遇敌偶然性增大,有时我军在突然接敌时,在数量上就可能一点也不占优势。在这样的战争形势下,建立一种规模稍大一点、突击力很强的部队,使其在关键时刻进行强大的战术突击,有利于较快地改变战场形势。像1935年的桃岭战斗,我军总计约五个营的兵力,敌军实际投入兵力先后接近两个团,属于双方实力差别不大的一次战斗,在这种战斗中,把手枪团作为突击时的一支生力军,就会有较大收效。还有一点,那时候的战斗,到了最后决战时,往往是以白刃格斗结束,在这种情况下,短距离的抵进射击的机会很多,手枪就可以发挥比步枪更有效的作用。1937年夏季白羊山战斗中,我特务营与东北军作战,双方兵力差别并不大,在最后的近距离混战中,李世焱同志所率手枪团的一个分队,以快速、准确的抵进射击,迅速击毙击伤了大量敌人,为最后歼敌起了重要作用。
手枪团战士的装备,除了配以手枪与西北军有一点类似外,其余均考虑其战术突击队的特点而设置:一般每人还配有马步枪一支,这是考虑到,部队同时也经常与敌较远距离作战,但又不能背负过重,马步枪就比较合适。红二十八军手枪团没有像西北那样普遍配有大刀,白刃格斗时,一是靠手枪抵进射击,二则靠马步枪上的刺刀和枪托。根据这种装备的特点,其兵员也要求更强一些:一是单兵作战力强,反映灵敏,枪法准确。像第一任团长余雄同志,就曾带一个班打垮张学良一个营。二是近距离格斗能力强,所以体格一般都很强健,像在手枪团担任过分队领导职务的李世炎、邓少东等同志,身材都比较高大,体力很好。后任团长詹化雨(金寨人),虽然个头不大,但身强力壮,短小精悍,反应敏捷,头脑清楚。
(三)
随着战争形势越来越残酷,红二十八军进行的各种各样的小规模游击战增多,就更需要“特种部队”了。手枪团,也就越来越多地作为侦察兵、突击队、尖兵、(排、班)哨兵等特种兵使用了。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手枪团作为突击队使用中的“化装偷袭战术”,这是红二十八军三年游击战争惯用的一着,在攻寨略堡、过关越卡等战斗中,都非常有效。红二十八军的老战士们,直到很晚都记得詹化雨等手枪团指战员化装袭敌的生动例子。解放后拍了不少有“化装袭敌”情节的电影,像《平原游击队》、《铁道游击队》、《奇袭》等,由于那些优秀演员们表演得很“神”,使不少人都觉得那纯粹是一种艺术创造,实际中不会那样“神”。其实,这种看法只对了一半:确实,红军战士多是农民出身,要他们像电影演员那种丰富多彩的表演神情,做起来的确比较难;但是,残酷战争的血与火的考验,又逼得红军指战员不得去认真学习和研究新的作战方法,当他们发现,用“装腔作势”、“装神弄鬼”这套办法,可以有效地克敌制胜时,他们照样可以很快地掌握,而且还可以表现得相当不俗。其实人们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你与荷枪实弹的敌人只有几步距离、而敌人随时都可能识破你时,如果没有超常的镇静、胆量、反应、动作,你就根本无法控制住局面。1936年初,方永乐政委让参谋丁少卿带一营(营长林维先、金寨人)单独活动,他们数次用化装战术,均连连得手。4月下旬的一天,部队活动到湖北黄陂的姚家集碉堡时,丁又想如法炮制攻克之。开始倒也顺利,敌人已经有一个排长出来“迎接”自己的“弟兄”了,可能是连连得手后有一点骄傲的原因,也可能是为了装得更像惯于欺压士兵的国民党军官吧,丁少卿竟然出手打了那个倒霉的排长一个耳光,这种过火表演,使我军意图提前暴露,碉堡里的敌人立刻关门架枪。到这种关键时刻,就看谁出手更高一筹了。结果,还是林维先反应高敌一筹,他突然抓住那个敌排长,一边用手枪顶着他,一边拖着那家伙,迅速掩护部队向后撤退。如果不是林这一先敌动作,而是等敌人架好的机枪先行射击,那么,当时距敌碉堡最近的部队领导,就不知会有多大的伤亡。
在这种“两军相逢‘快’者胜”的短兵相接战斗中,手枪部队,以其隐蔽性好、出手快、火力强的特点,使之最合适担任化装袭敌特种兵的职能。而正是有了这支特种兵的示范作用,红二十八军指战员从师到团、营、连干部,都形成了一种传统:大多比较善于手枪战斗。
手枪团的负责人,还可以在混编部队作战中担任“临时主官”。红二十八军建立初期,干部牺牲很大,特别是在方永乐牺牲后,红82师已无一名师级干部,但是,部队又经常需要分兵活动,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临时指定临时负责人。有时侯,高敬亭同志会指定一位指挥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例如曾经担任过红75师师长的丁少卿、红82师师长的林维先,都在当参谋、营长(副团长)时,担任过这种“临时主官”。尽管手枪团实际兵力只有一个营,但因其为“军属单位”,所以它的团长还是部队中的主要负责干部之一,也就可以担任分兵行动时的领导。1936年秋和1937年春,军政委高敬亭曾两次派手枪团长詹化雨同志,率一营和特务营单独活动。而在1937年初,一营和特务营歼敌33师一个营,就是在分兵活动中担任临时最高指挥员的詹化雨指挥的一场成功之战。
(四)
上面说的,是从“实”的方面看手枪团编制所起的作用,手枪团编制还有一种“虚”的作用。在三年游击战争中,为了迷惑敌人,红二十八军大量使用一些“虚虚实实”的部队番号,例如,就曾先后使用了红82师所有三个团(244团、245团、246团)的编制。这些番号,有的也确实有过实在的部队,像徐诚基任政委的246团、梁从学任团长的245团,当时都是有实在的部队的,但是,其兵力却远不如真正的一个团那么大,也就二、三百人,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迷惑敌人,因为这种部队在写宣传标语时,就可以用“红82师24X团”字样,就是我们自己人也不会感到不自然。使用过的地方部队番号,就更是数不胜数:什么鄂东北独立团、什么一、二、三……六、七路游击师,以及“XX战斗营”(例如黄冈战斗营、潜山战斗营)之类,弄得敌人晕头转向,总是搞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由于习惯上手枪团是一支“军属部队”,特务营为“师属部队”,使用这种番号,就可以使敌军认为“红二十八军”、“红82师”这样的部队确实是存在的。鄂豫皖根据地在三年游击战争中可以吸引那么多敌人,除了其它原因之外,类似“手枪团”这种“虚张声势”的编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形势变化,自1936年下半年以后,手枪团就很少以团为单位作战了,活动时以一、两个分队一起的情况多一些,主要是执行一些更特殊的任务。其中最多的一种,就是以分队为单位随高敬亭同志行动。注意,这里言其随军领导行动,并不等于让其仅仅担任警卫工作,因为另外还有担任实际警卫工作的部队(当时叫作“交通队”),跟随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一些比较得力的作战,例如不期而至的遭遇战。因为手枪团火力比较强,所以在这种战斗中,它就能比一般警卫部队更为胜任。1937年夏,击毙鄂豫皖最大的民团武装头子易本应之战,就是军政委高敬亭抓住机会,指挥手枪团一个分队进行的一次成功战斗。在当时很困难的环境下,此战大大鼓舞了部队的士气。
(五)
在各南方游击根据地中,为什么鄂豫皖红军能够取得歼敌18个营的出色战绩?后来红二十八军老战士们对此进行回忆总结,提出了许多原因,而更多的人认为,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红二十八军指挥员能够适应战争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部队的编制,保持适合当时形势需要的“规模作战能力”。而作为当时的“特种部队”的手枪团,就是这一做法的一个典范。
红二十八军手枪团这支“特种部队”,甚至一直延续到了新四军四支队的初期。开始编制部队时,还保留了以詹化雨为团长、汪少川(金寨人)为政委的手枪团。但是,在后来与日军作战时,我军又遇到了战争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日军无论是集群还是单兵作战能力,都大大强于国民党的部队,特别是其作战意志不易动摇,因此类似手枪团这种部队的突击作用,对其难以明显生效。其次,抗战时期我军作战对象的规模又有所缩小,一般很难与超过一个中队的日军(大约相当于一个连)作战。其三,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比起国民党军队,与日军作战缴获非常不易,特别是手枪,缴获就更少。这样一来,要想再保持三百余人“一长一短”的装备,也就不那么容易了。鉴于这种种的原因,1939年1月,新四军四支队对其部队进行改编时,结束了鄂豫皖红军的最后一支“特种兵”——手枪部队的历史。
(金寨县党史县档案局胡遵远搜集整理13966259929)
